我想要跟讀者(如果有的話)分享一個單位薪資的觀念。一般大家找工作都希望找個薪水高的工作,畢竟我們要靠薪水活嘛!所謂 Job Pays Rent! 然而,往往薪水高的工作,公司會以 "把你榨乾" 的方式對待你,再冠上個 "責任制" 的緊箍咒,連加班費都省了,還真是把人吃得死死的。於是乎,每天八九點後下班似乎成了家常便飯,從來沒有夕陽伴我歸的悠閒。
然而,這樣的工作薪水真的高嗎?我想說的是:不見得!你可能比朝九晚五的人要多了NT5000-10000的月薪,但你每天卻比他們要多工作4小時以上,一個月就算是只有20個工作日,你每月多工作了80小時呢!而你的月薪比人家多出來的,換算時薪竟然只有NT62.5~125元耶!!看看連賣當勞的工讀生時薪都比你高!!而你這80小時還都是耗費更多精力的加班呢!照說加班費的計算至少應是單位薪資的1.5至2倍,結果居然是連工讀生的薪水都不如的薪資!所以,這樣的 "高薪",換算成單位薪水後,你真的有比別人 "高" 嗎?
所以,懶惰的我(呵!)決定,要以追求單位薪資的極大化為目標!月薪再高,若是長時間加班而賠掉了健康和人身自由,那就真的太不值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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